问题 | 离婚时满8岁的孩子有选择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当孩子满了8岁的时候,通常就会拥有一定的选择权。
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是孩子已经8周岁以上,并且这未成年的孩子,特别希望能跟着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也有足够的抚养能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优先考虑让孩子跟着这一方生活。 这其实就是在体现尊重儿童意愿的那个重要原则,能让孩子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自己的生活安排当中去。 不过,这可并不是说孩子就有绝对的选择权。 法院在做出判决的时候,还是会全面地综合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 而且,父母双方也可以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友好的协商,努力达成一致的意见。 这样,既能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和重视,也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利益。 总之,满8岁孩子的这种选择权,是在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之后才进行考量的,目的就是为了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孩子的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的孩子小静已满8岁,小静表示希望跟随小李生活,小李也有抚养能力。但小朱认为自己经济条件更好,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静已满8岁,其希望跟随小李生活且小李有抚养能力,按照法律规定,在考虑孩子抚养权时可优先考虑小李。 2、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量,小朱经济条件好是一个因素,但还需考虑抚养条件如居住环境等,以及小静一直以来的生活习惯等。 3、小朱和小李也可协商,若能达成一致意见,更有利于保障小静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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