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18周岁了抚养费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18周岁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孩子能独立生活的情况 通常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子女达到18周岁时便基本结束。 当孩子已满18周岁,并且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时,从原则上讲,父母就不再需要支付抚养费了。 这里的独立生活,指的是孩子在经济上能够自给自足,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满足自身的生活需求,比如已经参加工作并能维持正常生活开销,或者有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途径。 二、孩子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 若18周岁的孩子还无法独立生活,父母则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一些常见情形: 1.孩子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 在这个阶段,孩子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去赚取生活费用,需要父母的经济支持。 2.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从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比如孩子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先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 一般而言,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给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小静年满18周岁,小朱认为小静已参加工作能独立生活,便停止支付抚养费。但小李称小静工作收入不稳定,且还在参加业余学习课程提升学历,要求小朱继续支付抚养费,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静经济上能自给自足,有稳定收入满足自身生活需求,按规定小朱原则上可不再支付抚养费,因其抚养义务在小静18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时基本结束。 2、若小静收入不稳定,且因学习等合理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可视为不能独立生活,小朱则仍需支付抚养费,数额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综合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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