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之后,倘若子女由其中一方直接进行抚养,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关于负担费用的具体多少以及期限的长短等事宜,首先由双方进行协议;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就交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通常情况下,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给予。 倘若需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而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要是存在特殊情况,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举例来说,假如男方的月总收入是10000元,那么每月的抚养费一般在2000元到3000元左右。 倘若男方没有固定收入,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8000元,抚养费就可以参照这个标准来确定。 然而,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直接抚养。小朱要求小李按照月收入的30%支付抚养费,小李月收入10000元,但他认为20003000元抚养费过高,自己还要负担其他生活成本,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小朱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抚养费,费用多少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小李有固定收入,按照法律规定,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比例给付,法院应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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