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双方离婚孩子一般怎么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其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让其随母方生活。 不过,若母方存在以下情形,子女则可随父方生活:一是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不利于子女的共同生活;二是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希望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 其二,当孩子处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阶段时,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 在此情况下,若一方具备以下情形,可优先考虑:一是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这对孩子的未来生活有一定影响;二是子女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是自己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这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环境;四是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其三,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产生争执时,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总之,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根本原则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小朱和小李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小朱认为自己有稳定工作和良好居住环境,孩子随自己生活会更好。小李则表示自己陪伴孩子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孩子不利,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孩子三岁属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阶段。 2、小朱提出的稳定工作和良好居住环境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3、小李所说孩子已适应现有生活环境,改变环境不利也是合理因素。法院需综合考虑双方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定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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