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个小孩应该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时对于三个小孩抚养权的判决,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的重要问题。
2.一般来说,会始终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这一基本原则。 当孩子年龄较大,具备表达自身意愿的能力时,法院会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 而如果孩子均处于未成年阶段,那么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以及教育资源等因素就会被着重考量。 比如,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在争取抚养权时就会更有优势。 倘若一方存在诸如家暴、吸毒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那么抚养权很可能就会判给另一方。 3.通常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两个孩子,另一方抚养一个孩子。 但这并非是绝对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的家庭状况、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断。 总之,目的就是要通过综合考量,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无论是哪一方获得抚养权,都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重,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涉及三个小孩抚养权争议。小朱经济条件好但常出差,小李收入一般但能陪伴孩子。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尤其对于两个年龄稍大孩子的意愿,双方各执一词,且小朱被指曾有轻微家暴行为。 案情分析: 1、孩子意愿方面,对于有表达能力的孩子,法院应充分尊重其意愿,这会对抚养权归属产生重要影响。 2、经济状况上,小朱虽经济好但常出差,小李虽收入一般但陪伴时间多,法院需权衡哪方更利于孩子成长。 3、小朱若被证实有家暴行为,这对其争取抚养权极为不利,法院会倾向将抚养权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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