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的继承权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人的继承权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一、接受继承的权利 继承人拥有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当继承程序正式开始后,继承人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意愿作出选择。 比如,若继承人自身经济状况良好,且继承的遗产可能带来较多管理负担,其可能会慎重考虑是否接受。 若决定接受,就需要明确向相关方表示这一意愿,进而参与到后续的遗产分配流程之中。 二、取得遗产的权利 这是继承权的核心所在。 继承人可依据法定继承顺序,或者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指定,获取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各类财产。 这些财产种类丰富,既包含如房屋、车辆等不动产,也有现金、存款等动产,还涉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益,像著作权的收益等。 三、参与遗产分配的权利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通常应均等分配遗产。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形。 而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则严格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参与遗产分配。 四、继承权受保护的权利 当继承人的继承权遭到侵害时,其有权借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自己的继承权,或者要求恢复被侵害的继承权等,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去世后,小朱、小李作为继承人,小朱经济状况好,认为遗产管理负担重,犹豫是否接受。遗产包含房屋、存款及著作权收益等。分配时,小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要求多分,小朱不同意,认为应均等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有接受继承的权利,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遗产,若接受需明确表示并参与分配流程。 2、小朱和小李都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能按法定或遗嘱指定获取各类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及知识产权财产权益。 3、在法定继承下,一般均等分配,但小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应适当照顾。 4、若小朱认为自身权益受侵害,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继承权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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