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内容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具体阐述如下:
一、危急情况是前提
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所谓危急情况,涵盖多种紧急状态。
二、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
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些见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清楚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同时,他们与遗嘱继承无利害关系,
三、口头表述需清晰明确
遗嘱人要清楚、明确地表达其对遗产的处分意愿。
内容必须具体、确定,不能含糊不清。
四、危急情况解除后的转化规定
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口头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际操作中,若对口头遗嘱的效力存在争议,相关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符合生效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在遭遇严重车祸后生命垂危,口头表示将房产留给小李,当时只有小胡一人在场见证。后来小朱病情稳定,能书写遗嘱时却未另立遗嘱。小丽作为小朱另一亲属,对该口头遗嘱效力提出异议,争议点在于见证人数及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的效力。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口头遗嘱需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此案件中仅有小胡一人在场,不符合生效条件。
2、危急情况解除后,小朱能够用书面形式立遗嘱却未立,按照法律规定,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小朱之前的口头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2 2: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