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立遗嘱找谁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人若要立遗嘱,有多种办理方式,且对应不同的办理主体,具体介绍如下:
1.自书遗嘱: 这是老人可自行完成的遗嘱方式。 老人需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确保字迹清晰、表述准确。 书写完成后,要在遗嘱结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例如,老人在书写时要把财产分配等关键内容写得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同时书写格式也要符合相关规范。 2.代书遗嘱: 这种方式需要找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 其中一人负责代老人书写遗嘱,写完后同样要注明年、月、日。 之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 3.打印遗嘱: 也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日期,以确保遗嘱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录音录像遗嘱: 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清楚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准确的年、月、日。 5.口头遗嘱: 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使用。 同样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若危急情况消除后,老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6.公证遗嘱: 老人可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由专业的公证员按照严格的公证程序进行操作。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欲立遗嘱分配财产。他先自书遗嘱,但字迹潦草、关键内容模糊。后请小胡代书,可小胡与遗嘱涉及财产有关联。接着尝试打印遗嘱,却漏签一页。还录制了口头遗嘱,当时情况并不危急。小朱质疑遗嘱效力。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因字迹潦草、内容模糊,可能导致表意不明,不符合自书遗嘱要求。 2、小胡作为与遗嘱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人代书,违反代书遗嘱需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规定,该代书遗嘱无效。 3、打印遗嘱漏签一页,未确保完整性,不符合规定。 4、非危急情况立口头遗嘱,不具备法定条件,该口头遗嘱无效。 5、若要遗嘱有效,可考虑按规范重新立遗嘱或办理公证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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