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产是不是等于要继承债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遗产与继承债务并非必然等同,具体情形如下:
一、限定继承原则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了限定继承原则。 这一原则意味着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那么,按照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首先要用这100万元遗产中的80万元去偿还债务。 偿还完毕后,剩下的20万元才是继承人最终能够实际获得的遗产部分。 也就是说,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偿还责任是限定在其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的,不会超出这个范围去额外承担被继承人的其他债务。 二、放弃继承的情况 当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时,根据法律规定,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因为放弃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联,既然没有继承相应的财产权益,自然也就没有义务去承担与之相关的债务。 总之,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要清楚自己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对债务负有责任;而若选择放弃继承,就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价值120万,生前欠债150万。小胡作为继承人,想知道自己是否要偿还全部债务。另外,小丽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却被债权人要求偿债,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限定继承原则,小胡只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120万为限清偿小朱的债务,超出部分无需偿还,即小胡偿还120万后,剩余30万债务无需承担。 2、小丽放弃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她对小朱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要求小丽偿债没有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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