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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那立遗嘱有效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立遗嘱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具备法律效力。
以下为几种常见且有效的遗嘱形式及其具体要求:
1.自书遗嘱:
这种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以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反映其意愿。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要在遗嘱结尾处签上自己的姓名,并明确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写完后同样要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随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在遗嘱上签名确认。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时,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日期,以保证遗嘱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在录音录像过程中,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应当清楚地记录下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同时明确说出年、月、日。
5.口头遗嘱:
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此前所立的口头遗嘱便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按照公证机构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遗嘱,先自书一份但未注明日期,后请小李代书,可只一人见证。又制作打印遗嘱,见证人与遗嘱人未在每一页签名。还录制了录音录像遗嘱,其中一见证人未表明日期。危急时立口头遗嘱,危急解除后也未重新立书面等遗嘱,最后想去公证遗嘱却因身体原因未能前往。遗嘱效力存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可能导致遗嘱效力存疑。
2、代书遗嘱只有一人见证,不满足“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要求,该代书遗嘱无效。
3、打印遗嘱未按规定在每一页签名,影响其完整性和真实性,效力难获认可。
4、录音录像遗嘱中见证人未表明日期,不符合法定要求。
5、危急情况解除后未重新立有效遗嘱,口头遗嘱失效。
6、未完成公证遗嘱办理,该遗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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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7: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