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要怎么去离婚才能离得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事实婚姻的离婚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的情况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这种情况下的离婚,需遵循正常的离婚程序。 1.协议离婚: 双方首先要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展开充分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财产分割方面,要明确各类财产的归属,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子女抚养问题上,要确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 协商一致后,签订详细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在经过法定的离婚冷静期后,便可领取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意愿等,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的情况 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不属于事实婚姻,按同居关系处理。 双方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无需办理专门的离婚手续。 不过,如果在同居期间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进行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1993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人感情破裂,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产生分歧,小朱想协议离婚,小李却想诉讼离婚,争议点在于选择何种离婚方式。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1993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按照规定属于事实婚姻。对于他们的离婚问题,可遵循正常离婚程序。 2、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经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若选择诉讼离婚,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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