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生活中,一方的工资通常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是工资,还是奖金,亦或是劳务报酬之类的收入,都被当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且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不过,这里有一些特殊情况。 首先是一方的婚前财产,那可不算在夫妻共同财产里;其次,要是一方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写着只归一方的财产,那这也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所以,通常情况下,一方的工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具体到每一个家庭,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去判断是否存在上述那些除外的情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姻期间工资收入颇丰。但小朱认为自己工作辛苦,工资应归自己支配,小李则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小朱工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在婚姻期间的工资,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不存在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明确归一方等特殊情形,小朱主张工资归自己支配缺乏法律依据,小李要求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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