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妻能起诉要回前夫给现任的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倘若前夫给予现任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前妻具备起诉并要求索回的权利。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本应予以分割,前夫未征得前妻同意便擅自将共同财产给予现任,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前妻的财产权益。 然而,倘若该款项实则为前夫的个人财产,那么前妻便无权提出要回的请求。 个人财产包含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诸如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还包括一方因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另外,还需要对款项的性质以及用途等因素加以考量。 倘若该款项是基于合法的赠与行为而给予现任,并且已经完成了交付手续,那么前妻要回钱款的难度将会较大。 总之,前妻是否能够起诉并要回前夫给予现任的钱款,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存在争议,那么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解决相关问题,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未经小李同意,将部分财产给予现任小胡,小李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索回,小胡则称是小朱个人财产,且是合法赠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给予小胡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小朱未经小李同意擅自处分,明显侵犯小李财产权益,小李有权起诉索回。 2、若该款项是小朱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或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费用等,小李则无权要求要回。 3、若该款项基于合法赠与且已完成交付手续,小李要回钱款难度较大,具体需依实际情况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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