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买房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婚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依据不同情况来判定,具体如下:
1.一方全资购房 婚前,若一方用其个人财产全额购置房产,且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比如,一方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在婚前一次性付清房款买下一套房子,并办理了产权登记。 这种情况下,该房产明确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即便步入婚姻,这套房产依旧归个人所有,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贷款购房 当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产的首付并办理贷款买房手续,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则由夫妻共同还贷。 例如,一方婚前支付30%首付贷款买了房,婚后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每月的房贷还款。 此时,房产一般归首付方。 不过,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日后离婚,另一方有权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3.双方出资购房 若在未婚时,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不管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 比如,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凑钱付了房款。 婚后,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购房资金是双方共同投入的,体现了双方对房产的共同贡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未婚时,小朱全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小李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小胡共同还贷;小静和小胡未婚时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小静名下。后小朱、小李、小静分别与各自伴侣产生房产归属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全资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即便结婚也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李贷款购房,房产归小李,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小胡有权分割这部分。 3、小静和小胡共同出资购房,虽登记在小静名下,婚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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