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经营性的财产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起诉离婚涉及经营性财产分割的事宜中,首要的一点是清晰地界定该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倘若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经营性收入,那么这类收入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说,夫妻双方在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期间,所赚取的利润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关于分割的原则,一般是采取平均分割的方式。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在经营过程中投入了更多的精力、时间和资金,付出了较多的劳动,那么在分割时就可以适当给予其一定的照顾。 例如,一方在经营企业时,独自承担了大量的业务拓展工作,使得企业的效益有了显著提升,那么在分割企业财产时,就可以适当多分给这一方一些。 3.具体的分割方式是可以通过夫妻双方协商来确定的。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即可。 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比如,在分割一家经营中的公司时,如果子女需要在该公司继续生活和学习,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公司的部分股权分给抚养子女的一方。 4.对于企业等这类经营性财产,往往还需要涉及到资产评估等相关程序。 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准确的价值,然后再根据价值进行合理的分割。 这样可以避免因财产价值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分割的不公。 5.与此同时,必须要注意严格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的个人财产。 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才需要进行分割,而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不予分割。 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并没有进行共同经营或其他相关行为,那么这处房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总之,在起诉离婚时处理经营性财产的分割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进行妥善处理,以确保分割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起诉离婚,他们共同经营一家企业。小朱认为自己在企业经营中投入更多精力、资金,应多得财产。小李则认为应平均分割。双方无法协商,闹上法庭,企业资产价值也未经评估,还涉及企业是否继续供孩子生活学习的争议。 案情分析: 1、首先需界定企业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婚内经营所得则是。 2、一般应平均分割,但一方付出多可适当照顾,小朱投入多的情况需考量。 3、双方无法协商时法院要按照顾子女等原则判决,孩子与企业关系是考量因素。 4、企业分割前需资产评估确定价值,目前未评估影响分割公平性。 5、要区分夫妻共同和个人财产,企业若为共同财产才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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