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夫妻购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由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通常会依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处理:
首先,倘若房子的登记名字是双方,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把它当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先尝试进行协商来分割房产,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就得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 在判决过程中,通常会重点考虑购房时的出资等相关因素,以此来确定双方在房产中的份额。 其次,要是房子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并且这一方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由其个人出资的,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会参与到分割环节中的。 然而,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出资的相关证明,那么就可以针对出资的部分要求对方返还,或者按照相应的比例来分割房产的价值。 最后,要是房子是在婚前由一方支付了首付,婚后则是双方共同来还贷,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的所有权归登记在名下的那一方。 而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就由双方进行协商来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前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小朱名下。离婚时,小朱称购房款全由自己个人出资,房子应属其个人财产。小李则称自己也有出资,要求按比例分割房产价值,双方协商不成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购房款全为其个人出资,房子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小李则无权分割房产。 2、若小李能提供出资证明,就可针对出资部分要求小朱返还,或者按比例分割房产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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