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财产从领结婚证算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夫妻共同财产的起始时间是婚姻关系的确立之时,也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那一刻。
在婚姻关系持续的这段期间内,以下这些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一,通过工作所获得的工资以及奖金,还有因提供劳务而得到的报酬;其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进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等。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情况,存在一些例外。 比如,倘若一方是因为受到了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类财产就只属于受到损害的那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其中一方的财产,也同样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通常情况下,在领取结婚证之后所取得的财产,倘若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是共同财产。 但实际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夫妻双方之间的约定来进行综合的判断,以确定某项财产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后小朱工作所得工资奖金等都存入家庭账户。但小朱因工伤获得一笔赔偿款,小朱认为这是自己个人财产,小李却觉得这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小李的叔叔遗嘱中写明给小李一套房,小李认为是个人财产,小朱有异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工伤赔偿款,按照法律规定,属于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应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 2、小李叔叔遗嘱明确给小李的房子,遗嘱中已表明只归一方,也属于小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