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所得财产离婚还要上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的范畴内,关于非法所得财产的归属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所谓非法所得财产,指的是凭借违法途径获取的财产,像那些通过盗窃行为窃得的财物、通过抢劫手段抢来的钱财以及通过贪污方式敛得的资产等,这些都属于非法所得。 通常情况下,离婚过程中需要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合法财产,比如工资收入、奖金收益、劳务报酬等。 而非法所得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自然也就不应在离婚分割财产的过程中予以处理。 不过,如果非法所得与夫妻的共同生活存在关联,例如用非法所得购置了供家庭共同使用的房产等,在对这类房产等财产进行分割时,可能会将非法所得的因素纳入考量,但也并非要将其上缴给国家。 总而言之,一般来说,非法所得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会进行上缴处理的,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实际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裁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小朱称家中有部分财产是小胡通过贪污所得,小朱认为这虽是非法所得,但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购置房产,应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考虑这一因素。小李则认为非法所得不应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涉及,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非法所得财产本身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不应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处理。 2、若非法所得与家庭共同生活有关联,如购置共同使用的房产,在分割这类财产时需考虑非法所得因素,不能简单认定与离婚财产分割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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