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加了名字离婚后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房子是在婚前就已经购买完毕,而在婚后又将另一方的名字添加了上去,通常这种行为会被视作是对另一方的一种赠与。
如此一来,这所房子便转变为了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购房款的出资方面,如果全部是由一方在婚前支付,婚后添加另一方名字后,这部分出资依然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但房子整体已成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需综合考虑。 2.当面临离婚的情况时,一般会把这所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来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配。 当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比如说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比如,若房子价值100万,双方协商后决定由一方拥有房屋,那么这一方就需要给另一方50万的补偿。 这种协商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灵活确定。 3.要是有明确的约定表明这所房子归某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会按照这个约定来进行处理。 而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未约定的部分仍然按照共同财产的方式来进行分割。 例如,约定房子归男方所有,那么离婚时女方就不能主张对这所房子的所有权,只能对婚后添加名字后形成的共同部分进行分割。 4.另外,除了上述情况,还必须要考虑购房款的出资情况等其他因素,对财产分割进行适当的调整。 比如,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而另一方在婚后才添加名字,那么在分割时就需要对这种出资差异进行考虑,以确保分割结果更加公平合理。 总之,在具体的分割方式上,需要综合各种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前,小朱独自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小朱将小李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后两人面临离婚,对于房子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婚前全额出资购房,不应平分。小李则认为房产证有自己名字就应平分。 案情分析: 1、房子婚前购买婚后加名一般视为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虽购房款为小朱婚前支付,但加名后整体为共同财产,分割时要综合考虑。 3、没有特殊约定下,原则上应平均分配,但也要考虑出资情况等因素适当调整,不能一概而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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