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于不动产所有权注册证书上增添对方姓名,通常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该套房产理应被视作共同财产对待。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后,决定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各自名下的婚前不动产所有权注册证书上增设配偶的姓名,这就意味着夫妻双方针对自身婚前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进行了重新划分,并将其划定为共同财产。 当出现婚姻破裂等情况导致离婚时,涉及其前后涉及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由当地法院参照财产拥有状况以及案件相关情节,根据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尊重女性及无过失一方权益的原则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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