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产生的收益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财产所带来的收益目将其划分为婚后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状况进行严谨细致的判定。
依据普遍的法律原则,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一般被视作夫妇共有的财产,只有在特殊的情形下或者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订有协议时才会例外。 举例来说,假设有一方在婚前购买并持有的股票,在婚后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股价上涨,这些由此产生的增益价值通常就被视作夫妻共享的财富。 另外,倘若在婚后有人因个人婚前财产投入了劳动亦或是进行了投资行为的话,那么其财产实现增值的部分也可能被纳入到夫妇共有的财产范围内。 然而,婚前个人所属的财产在产生孳息(如租金收入)以及自然增值(如房屋价格提高)等情况下,通常被认定为仍然是个人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夫妇双方完全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决定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这种协议对于他们双方都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