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全款买房加女方名字有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在结婚之前将您的房产添加对方的姓名或许是可行而且合规的,然而需按照相关的房地产交易程序执行,也就是说,需要借助二手房转让或赠与的途径来实现。在此种情形下,需要缴纳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在内的多项税费。因此,为保护婚姻双方的权益,确保公平与合理,婚前财产增设女方名字的决定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基本前提条件方能生效:(一)行为人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之人;(二)其意思表示真实而无欺诈或虚假成分;(三)整个流程及所产生结果未违犯任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会对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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