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开庭起诉方必须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离婚开庭这个重要的环节中,起诉方通常是必须到场的。
起诉方作为原告,他们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要是起诉方不到场,那就很可能使得庭审无法正常推进下去,像法庭没办法去核实起诉方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证据等情况就会出现。 不过,要是起诉方有正当的理由,并且经过了法院的批准,那他们是可以不到庭的,不过此时需要提交书面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 而对于被告方来说,是否必须到场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到庭,那么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 总而言之,为了能够保障起诉方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起诉方在原则上是应该到场参与庭审的。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起诉与小李离婚。开庭时,小朱作为起诉方未到场,也未向法院提交正当理由申请批准。小胡是小朱的律师,辩称小朱虽未到场但有书面意见,法庭认为不符合规定。而小李作为被告到庭,他认为小朱不到庭影响案件审理。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起诉方原则上应到场,因其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经批准,法庭无法正常核实其诉讼请求与证据,影响庭审推进。 2、小李作为被告已到庭,若小朱不到场情况无合理解决,法院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小朱应重视自身到场的重要性以保障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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