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离婚后有补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案件的范畴内,当其中一方是精神病患者时,通常是不存在所谓的“补偿”这一说法的。
2.离婚之际,法院会紧密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妥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其目的就在于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患有精神病的那一方而言,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自身并无过错,那么依照法律规定,通常是可以依法分得属于自己的相应财产份额的。 3.不过呢,如果是因为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做出了诸如虐待、遗弃等这类重大过错行为,从而致使精神病一方不得不选择离婚,那么此时,精神病一方是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 4.总之,在离婚这个过程中,对于精神病患者的财产分配以及相关权益的保障,必须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绝对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地说有或者没有补偿。 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细致的考量和处理,以确保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李患有精神病。他们走向离婚。小朱认为小李是精神病患者不存在补偿一说。但小李称小朱在婚姻中有虐待行为才导致离婚,自己应得到损害赔偿。双方对财产分配及补偿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无过错,按照法律,小李虽为精神病患者,但可依法分得共同财产份额,不存在补偿。 2、若小朱存在虐待等重大过错,小李有权依据法律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应结合实际情况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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