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得本人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办理离婚登记这一重要法律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
夫妻双方若要离婚,需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这是因为离婚登记涉及到双方意愿的表达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重要环节。 2.从法律层面来看,只有本人亲自到场,才能确保其真实意愿得以准确体现。 比如,在表达离婚的决定时,只有本人能最真实地表达内心想法; 在签署文件时,本人的签字具有法律效力,能保障相关事宜的准确确认和处理。 3.倘若一方不能到场,那么诸多关键环节就无法顺利进行,离婚登记手续也可能无法顺利办理。 这不仅会影响离婚进程,还可能引发后续的法律纠纷。 4.所以,为了保障离婚程序的合法、公正,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本人到场。 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对双方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小朱却未到场,小李坚持要办理,认为可以找人代替小朱签字,而婚姻登记机关拒绝办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登记需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场,这是为确保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2、小李找人代替签字的想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拒绝办理是依法行事,以保障离婚程序合法、公正,避免后续法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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