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女方不到场可以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要是女方没到场,不过要是有足够的证据能表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法院就有可能做出判决让两人离婚。
比如说女方下落不明,经过公告送达之后她还是没到法庭,并且还存在一些法定的离婚情形,像重婚,也就是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又和别人登记结婚; 或者与他人同居,就是和别人一起居住生活; 还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情况,那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离婚的。 但是,仅仅只是因为女方没到场,可又没有其他特别确凿的证据能证明感情已经破裂了,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不会轻易就判决离婚的,很可能就会判决不准离婚,等女方到了法庭之后再去进一步处理这件事。 所以,可不能简简单单地说女方不到场了就肯定能判离或者肯定不能判离,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来综合地进行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与妻子小丽离婚,小丽未到场。小朱称小丽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仍未出庭,且主张小丽有重婚行为。但小丽家属认为小朱证据不足,双方就法院能否缺席判决离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充分证据,如小丽与他人登记结婚的相关材料,证明小丽重婚,且小丽经公告送达未到庭,法院可依据法定离婚情形进行缺席判决离婚。 2、若小朱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仅以小丽未到场为由要求离婚,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判离,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待小丽到庭后再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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