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离婚诉状后还能撤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收到离婚诉状后,存在一定条件可使其撤销。
2.在通常情况下,原告于法院立案受理之前,能够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 法院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倘若符合撤诉的条件,便会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 一旦撤诉成功,整个诉讼程序也就此终止。 3.然而,倘若法院已经开始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一般就不能随意地进行撤销了。 这是因为诉讼程序已经进入到了一定阶段,随意撤销可能会对司法秩序和当事人的权益产生影响。 但特殊情况下,若经法院批准,还是可以撤销的。 比如,双方经过沟通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此时原告申请撤诉,且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可能准许撤诉。 4.所以,对于收到离婚诉状后能否撤销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依据具体的诉讼进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起诉小李,后小朱想撤销诉讼。争议点在于不同诉讼阶段能否撤销。立案受理前小朱申请撤诉,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法院审理过程中,小朱再次申请撤诉,法院起初未同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朱又申请,法院最终审查后裁定准许。 案情分析: 1、立案受理前,小朱申请撤诉,符合一般撤诉条件,法院作出准予裁定,诉讼程序终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审理过程中,起初不能随意撤销,因会影响司法秩序和当事人权益。但双方和解后小朱申请撤诉,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而准许,体现特殊情况下依法处理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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