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可以撤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过了通常是不可以撤回的。
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有足够的时间去认真思考和权衡,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2.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要按照规定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到场申请,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3.然而,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逼迫下进行登记离婚的,此时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必须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是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那么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婚姻。 4.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冷静期过了不能撤回,但遇到特殊情况时,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经历了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后,按照规定应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离婚证,但小朱未到场。小胡告知小李离婚冷静期过了不能撤回,然而小李称自己是受小朱胁迫才同意离婚的,想撤销离婚登记。 案情分析: 1、正常情况下,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未到场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不能随意撤回。 2、若小李能证明是受小朱胁迫而同意离婚,且在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判定是否撤销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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