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关于购房人是否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问题。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履行其主要责任,且经过催促后,仍然在适当的宽限期内没有采取行动的话,那么对方便有权利解除该份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解除权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这就是说,购房人在上述期限内,可以随时与开发者交涉并提前解除合同;但是一旦超出这个时间限制,解除权将自动失效(当然,如果是因为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等原因决定解除合同的情况,依然拥有合法的解除权)。
二、关于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情况。当开发者不能按期交付所购买的房屋时,他们必须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按照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甚至还可以商议确立由于违约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