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延期交房算欺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购买房产时都会有明确规定的交房日期,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房的行为并不构成诈骗,而是应当被视为违反合同的行为。
然而,若卖方明知所售房屋根本无法按期交付却仍与买方签订合同,则这种行为便可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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