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买房能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的退房流程如下:
首先,在双方协商无果或遭遇不可抗拒之情形时,买方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退房诉求。这项操作可以选择邮寄挂号信函、远程发送传真或者直接拨打电话等多种途径完成讯息的传递。如果是因开发商方面的过失而引发了退房事件,那么在整个退房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例如贷款利息、首付款投资所带来的预期利息收益以及购买房屋所需交纳的各种税费等,皆应由开发商承担并负责赔付;若是购销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相关的补偿标准,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益与义务,若合同约定的补偿标准仍不足以填补买方的损失,买方还可依据法律法规另行主张适当的赔偿请求权; 然而,如果是由于买方的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或者买卖双方对付款方式存在争议等客观原因导致退房,那么开发商就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其次,开发商在接到买方的退房请求后,须在15个自然日内妥善处理好退房事宜。具体而言,开发商有责任将买方已支付的所有房款全额退还,并且还需全力协助买方办理向贷款银行解除合约或者终止租赁合同的各项手续。在此之前,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开发商需要预先垫付买方每月需偿还的本金及利息款项。 最后,当以上事项全部处理妥当,即买方成功收回全部房款之日起,开发商应当立即将所有购房款悉数退还,并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因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前述事项无法妥善处理,自买方发出退房通知之日起算,直至买方实际收回全部房款之日为止,开发商每日都应对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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