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中购房的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购买房屋所支付的定金是享有退还权利的。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时,其无权向对方索回已经支付的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则必须以双倍的金额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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