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入住新房发现多处房子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在购置的房产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签署的购房合约中的相应条款,对房产中呈现出的质量问题进行严谨的分析与比照,并依据此结果向开发方提出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修缮以及损失补偿的合理请求;
2.若是所购买的房产的主体结构具有显著的质量缺陷进而造成无法准时交付使用的情况,甚至即使已将房产交付至买方手中,但经过严格检查之后仍然证实其主体结构尚未达到应有的标准,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享有选择退回该房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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