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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手房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正规合同之一,因此类合同通常皆在商品住宅预售阶段签订,而此时,待开发之新居尚未竣工,开发商往往在销售中心向潜在购买者提供此种合同,以便于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一旦双方签订了这份合同,开发商通常需要把这份合同送至当地的房产管理局的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所以无论是预售合同还是其后的正式合同,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务必审慎考虑,切勿轻率行事。即便未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合同本身并不因此失效,但倘若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约定,以备案登记作为合同生效之基础,则应遵循这一约定。若卖方与第三方存在恶意串通行为,私下签订买卖合同,即便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予第三方使用,该份合同仍然无效。
此外,如果卖方在出售房屋前未告知买方该房屋已被抵押给第三方,或者在合同签订后,卖方再次将同一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赔偿相应损失,并且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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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