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返工赔偿一般有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赔偿事项,我们提供以下标准化的补偿方案:
首先,若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未达验收标准而导致无法交付使用,或是房屋在交付后,经核实确认其主体结构质量未达规定标准,那么购买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其次,若房屋质量问题对购买者的日常使用及生活居住产生了严重影响,购买者同样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害; 最后,对于已经交付使用且存在不同程度问题的房屋,若其问题可通过维修予以解决,则在保修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承担修理责任,如若未能及时进行修理,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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