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只给收据没给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定金收据以书面形式呈现,且实际支付了定金款项时,定金交易便宣告正式生效。法律对此有着明确规定,定金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在书面协议中出现了“定金”这一关键字眼,或者虽然没有明确体现出“定金”之意,但是针对违约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同时也已经真实地支付了定金款项,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定金合同同样会被视为有效成立。在债务方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之后,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予以全额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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