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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的赠送面积怎么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实际测量面积所计得之数据,对商品房面积差异所产生的补偿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以下内容:若实际面积大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并且误差范围在总数额的3%以内时,买方需按照原先约定的价格进行相应的追加支付;
然而倘若误差超出了上述比例限制,则卖方需要负担多余部分的房价款项,同时将该部分产权移转至买方名下作为弥补。又若实际面积比原合同约定的要小,但误差范围仍在总数额的3%以内的话,卖方有义务向买方退还相应的房价款项以及其所产生的利息;但是如果误差超过了这个比例,那么卖方就必须以两倍于多收取的房价款项的金额来向买方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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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7: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