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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名买房有实质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双方之间并未达成具有实体效力的相关协议,根据现行法令明文规定,出借方和受让方应对该项购买行为之前就明确房产所有权归属的事宜签订的合同,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如若购买对象涉及到诸如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保障型住房的范畴时,因其违反了相关政策及法规的严格规定,严重损害了广大符合购房资质群体的权益,则此种情形通常被视作无效。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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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1: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