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想买了怎么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缴纳完定金之后,若有不再购置意向的情况出现,关于定金的处理方式则可分为两大类:(1)若买卖双方经过友好磋商达成一致意见,选择解除购房合同,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全额返还已缴纳之定金;(2)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有意维持合同有效,而交付定金的一方却不想再履行购约,便构成了合同违约,在此种情况下,收取定金的一方可选择不予退还定金或者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后再行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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