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如何与村民谈房产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村委会对村民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拥有进行调解的职责。当两方当事人在经过充分且深入的交流与沟通后,本着彼此自愿和平等的原则,可以共同商议并寻求适当方式来解决矛盾和争议。若经协商仍无法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亦可选择诉诸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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