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房子未备案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专家们普遍推荐的购房流程中,签订购房合同之后的备案手续通常被视为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有时候开发商会在尚未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便开始与客户洽谈签约事宜。遗憾的是,由于开发商在后续过程中未能及时获得相关批准文件,客户亦无法顺利妥善地完成房产证的申请工作,情况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一房多卖的潜在风险。在此类问题上,消费者均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倘若开发商直至法院起诉之前都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原先所签订的合同即被认定为无效,消费者可据此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需向其追讨相应的经济损失。反之,若开发商在法院起诉之前成功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原有的合同将被判定为有效,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协助自己完成房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若开发商在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仍然拒绝配合消费者完成备案登记工作,消费者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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