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什么时候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领域的争议主要涵盖了商品房预售交易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销售纠纷以及房地产产权纠纷等方面,此外还包括了房屋赠与、互易及继承等方面的纠纷。在特定情况下,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请求,这些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房屋面积的误差(以总面积为准)相对于实际测量结果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三;逾期交付的期限已经超出了预先设定的期限;房屋本身的质量无法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未能按照约定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未经许可擅自更改了规划设计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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