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遭威胁可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享有退房之权益。首先,允许您与销售方协商达成共同意愿,解除目前的交易关系;其次,当合同中所规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被触发之后,您有权利向销售方发送正式的退房通知,销售方收到此份通知后此时起购房买卖协议将自动终止,为您办理退房手续。然而,若未能达到相关的退房条件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实现退房的,在此基础上强行要求退房难免会涉及到违约问题,需为此付出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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