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租赁关系中,有关押金退还问题,承租人有权同出租方进行友好商议达成共识后,选择将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归还。然而,若双方因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即便出租方发起诉讼程序,承租人依然无法取回定金。这主要源于押金性质的保障性,使得出发款的一方向不履行职责的另一方追讨定金,同样,如果受款方未能如约履行承诺,他们亦需向对方赔偿双倍金额作为定金损失的补偿。倘若在约定租期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明确表示一致同意,并为此支付了定金,然而却在后续过程中发生违约情况,那么他们便不再享有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