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东商品房买卖纠纷找哪个法院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购房销售合同方面的争议处理机制中,当买方主张请求法庭解除合约并返还已缴纳的款项,或是因违反约定而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要求时,应将案件提交至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或被告方所在区域的特定法院进行审理。另一方面,若涉及到房地产所有权的确立、财产析分以及邻里关系等事项的纠纷,建议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递交诉状以便于公正裁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明确规定,所有因合同引发的诉讼,均应提交被告居住地点或者合同义务实际履行地的相关法院进行受理和审理。此外,该法律法规的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确立了对于涉及不动产物权纠纷的案件,其专属管辖法院为相应不动产所在地区的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