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利益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享有退出选择权。具体而言,其可以通过与售房者进行充分的协议洽谈后达成共识,从而合法解除购房合约;同时,也可以在双方约定的或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之时,及时发送终止购销房屋协议的通知给售房者,一旦通知成功抵达售房者处,即可正式启动解除合同程序并实现退房目标。然而,若不具备相应的退房条件,通常是无法实施退房的。在这种情况下,若强行要求退房,不仅可能会触发违约责任,还必须支付违约金以示惩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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