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因房屋质量问题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交易达成之后,依然有可能出现需要撤消合同并恢复原状的情形。此类现象在相应规定的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具体而言,倘若房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承诺,在约定时间的三个月之后仍未完成交房手续时,买受人有权依法申请解除合约,并要求退回已支付的房屋款项。此外,若房产开发企业在经过合理催告仍然无法遵行应尽义务交付房屋的情况发生时,同样适用于此项权益。当然,如有房产开发企业故意隐藏或虚报重要信息以侵害他人利益,或是存在严重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买方同样也具有相同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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