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户的认定标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认定为无房户:
1以办公室、招待所、旅社、仓库、营业性场所作宿舍的; 2住临时搭盖的简易房的; 3长期挂户于亲朋家中而在他处寄居或租住私房的; 4因法院判决应限期迁出现住房屋而又无房搬迁的; 5属于落实房屋政策需要搬迁而又无房搬离的。 我国房屋拆迁的法律主要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主要条
款在第三章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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