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土地与房屋可以分开过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可以。
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 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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