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法人要坐牢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破产这一境地时,公司法人并不一定会遭受法律制裁。
若在整个破产程序当中,法人并未做出任何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例如,没有故意隐藏或转移公司资产,亦或是没有进行虚假财务记录以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 然而,倘若出现了以上所述的违法行为,且这些行为给债权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和影响,那么法人便有可能触犯刑法,从而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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